具体而言,联合党支部覆盖的单位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定限制。这一限制的具体数值,往往取决于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规定。在许多情况下,这一上限设定为三个单位是比较常见的做法,这样既能保证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紧密协作,又能维持党支部工作的高效开展。
因此,在实际操作中,当考虑成立联合党支部时,应综合考量各单位的工作性质、地理位置以及日常联系频率等因素,合理规划覆盖范围。通过科学合理的设置,可以使联合党支部更好地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,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共同推动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综上所述,对于“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( )个”的问题,选项B(3)是较为符合实际情况的选择。当然,这也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,始终以提升组织效能为目标。